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为了加强学院管理,培养当代大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判断选择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培养在校学生的职业意识,体现我院学子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创建文明校园,促进良好校风形成,依据《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学生处特制定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如下:
一、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整洁、大方、阳光、得体,符合大学生身份。
二、仪容仪表细则
1、发型要求:
(1)男生发型
要求前发不到眉,两边发长不到耳,不得留大鬓角,不得渲染异色发(淡色发尚可),不得剃光头,不得留怪异发式。
(2)女生发型
要求前发不得遮脸,发型自然、大方、整齐,不得渲染异色发(淡色发尚可),不束怪发。
2、服饰要求:
(1)穿着整洁干净,不得穿印有不健康图案的所谓“文化衫”。
(2)夏日女生着装不得穿露肩、背及过短、过透、过紧、露脐、露腰等服装。如超短裙、超短裤、低胸装、露脐装、透视装等。
3、装扮要求:
(1)装扮朴素淡雅端庄,不得佩戴造型“奇异夸张”的首饰。
(2)在校学生不能化浓妆、艳妆,经常保持指甲干净,不得留过长指甲。
三、与正常仪容仪表规范不符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1、凡与上述规范不相符的仪容仪表均为不合格的仪容仪表。
2、对于仪容仪表不合格的以及不按要求改正的同学,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等相应处理。
3、仪容仪表的检查结果将列入学管会纪检部各班级考核评比的参评项目。
4、希望全院学生认真整改好个人的仪容仪表,遵守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树立我院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为2020级新生当表率,做榜样!
5、本规定自10月5日起施行。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