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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延边州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测试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04-20

各党支部:

   现将《延边州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测试题上传至OA系统,请支委通知各支部全体党员及时下载打印(A4纸两页),用黑色签字笔答卷。并将答好的测试卷粘贴在学习笔记上,以备检查。

   望周知。




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

20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