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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7-14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校园网络信息管理,明确栏目管理权限,规范稿件审批和发布程序,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网站信息管理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


学院网站发布信息遵循“谁审核,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各栏目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


1、《学院概况》、《新闻中心》、《媒体延职》


《学院概况》《新闻中心》《媒体延职》栏目由组织宣传部负责信息发布管理。各部门和各系部报送到学院《新闻中心》的稿件需填写学院《新闻中心》稿件审批表,首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再由组织宣传部核稿后发布。


各部门报送的全院性综合性会议新闻稿件和涉及到领导讲话的新闻稿件须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发布。


2、《通知公告》、《学院OA》、《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学院OA》、《信息公开》栏目由党政办公室办负责信息发布管理。


3、《职能部门》栏目


《职能部门》栏目(组织宣传部和纪检监察部、团委、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招生处、创业就业中心、图书馆等)由所在部门负责信息发布管理,相关部门要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具体工作。


4、《院系设置》栏目


《院系设置》栏目(财经商贸系、旅游管理与韩语系、信息技术与艺术设计系、装备制造与智能控制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等)由所在系部负责信息发布管理,相关系部要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具体工作。


5、《教育教学》栏目


《教育教学》栏目中的教务处、规划科研处页面分别由教务处、规划科研处负责信息发布管理。


6、《学工在线》栏目


《学工在线》栏目由团委、学生工作处负责信息发布管理。


7、《招生信息》栏目


《招生信息》栏目由招生处负责信息发布管理。


8、信息中心负责学院网站后台建设和安全维护。


9、目前没有部门网站的部门或系部,可与信息中心协调添加事宜。


三、 报送学院《新闻中心》稿件格式要求


1、稿件内容包括:正文标题、正文、图片、每张图片文字说明、撰稿人;


2、每篇稿件保存在一个word文档中,所附加的图片和视频单独保存,并和word文档保存在一个压缩包内;


3、稿件(文字、图片)电子版发送邮箱ybzy2015@qq.com。


四、信息安全要求


1、网站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2、严格遵守口令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管理员要对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3、学院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五、对外信息报送管理


对外信息报送主要是指向省教育厅、州教育局等上级部门和有关媒体报送的宣传信息。对外宣传信息由组织宣传部和党政办共同负责组稿,各部门要积极提供报道信息。


对外宣传信息由组织宣传部统一对外报送。


六、相关要求


1、本部门网站建设将列入部门年度基本工作量,学院党委将定期检查学院《新闻中心》和各部门网站的建设情况;各部门和各系部报送到学院《新闻中心》的稿件数量将列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畴。


2、报送到学院《新闻中心》的稿件,作者为学院教职工的,院内署名稿件将纳入学院教职工教育教学量化评价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