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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直教育系统“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05-10

根据州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印发《州直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州“三抓”大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激发工作热情,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决定在州直教育系统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保障率先突破发展”为主题的“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州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服务中心、服务经济发展总要求,以“建好班子、带好队伍、育好作风、创优服务、提升效能”为总原则,着力解决州直教育系统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热情、便捷、透明、规范、高效的教育环境,大力促进州直教育系统各项工作提质、提速、提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服务意识有新增强。要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不够的问题,强化服务职能,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服务主动性,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依法服务、文明服务的水平,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创新意识。

(二)干部素质有新提高。要着力解决部分干部学习不经常、氛围不浓,能力素质差,对党的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不熟悉、不精通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培养讲原则、讲责任、讲效率、讲奉献的干部。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干部作风有新改进。要着力解决少数干部思想观念落后、工作落实不力、执行纪律不严、责任心不强、精力不集中的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责任心、使命感,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中,心无旁鹜抓发展,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多干群众受益的事、有利于长远发展的事。

(四)工作效率有新提升。要着力解决少数干部工作时效性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问题,强化岗位责任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把提升作风效能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始终,成为推动工作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

(五)工作实绩有新突破。要着力解决少数干部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亮点不突出的问题,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树立敢为人先的意识,争创一流业绩,以优异的工作实绩,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良好开端。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一次“学党章、学法规、守党纪、做表率”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党组织要在5月份,结合“三会一课”和“一季一自评”等,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通过撰写心得、座谈研讨、讲授党课、知识测试等形式,做到党员群众了解、领导干部掌握、纪检干部熟知,进而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确“高线”和党纪法规言行“底线”,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形成教育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开展一次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能,重点解决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方面存在的精神萎靡、工作推诿、行事不公、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内部作风纪律检查,对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作风问题反弹严重的,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组织开展一次“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组织要严格按照州纪委“延州纪办发﹝201712号”文件要求,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和变异苗头开展专项整治,切实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抓出习惯、形成常态,推进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组织开展一次“四不为”懒政怠工专项治理活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组织要于6月份,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州委“六带头、六争当”要求,对本单位存在的“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不尽责”懒政怠工现象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好问题登记,列出负面清单,加强督导督查,采取有力措施,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五)组织开展一次为民服务“四问四亮”活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组织要以建党96周年和建州65周年为契机,结合创建“共产党员服务城”、脱贫攻坚、“五好党支部”创建、“三进”和“四服务”等活动,在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四问四亮”(即:问民需、亮“承诺书”、求满意;问岗责、亮“岗位牌”、促履职; 问民生、亮“责任状”、促发展; 问民意、亮“身份证”、树形象)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努力践行“六带头、六争当”要求,不断提升服务师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能力和成效,有效促进工作提质、提速、提效,着力塑造纪律严明、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求真务实的党员干部新形象。

四、方法步骤

“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从20174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7年4月)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组织要组织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州直教育系统“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对开展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明确开展活动主要目的、基本要求和活动内容。同时,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保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11月)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组织要按照方案各项活动时间和内容安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工作实际,逐项设计活动载体,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所设载体,要充分体现工作特点特色,内容新颖、形式丰富、教育深刻、成效显著。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7年12月)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组织要按照本单位“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总结验收。直属机关党委将把“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所涉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结合年度考核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州直教育系统“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制定活动内容落实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宣传。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组织要把开展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脱贫攻坚、“三抓”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宣传板、微信群等,大力宣传提升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组织要严格按照本单位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到活动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成效,确保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报送相关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此项工作将作为年度党建工作日常考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