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阅读内容
州纪委部署元旦春节廉洁过节工作
作者:纪检监察部 来源: 时间:2019-01-01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近日,州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提出具体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要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崇俭戒奢、摈弃陋习,积极倡导理性、文明、健康、廉洁的消费观和人情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抵制“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严明廉洁纪律规定。元旦春节是“节日病”高发的重要时间节点,根据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易发多发的特点,现重申纪律红线,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强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对节日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发送提醒短信微信、加强媒体宣传、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等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守底线,预防“节日腐败”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尤其是“一把手”,要按照“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的要求,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不断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持续推动作风转变。

《通知》强调,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聚焦“四风”问题,集中开展节日期间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查财务账目、借力借技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等有效方式,打出“组合拳”,紧盯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和其他年货节礼、违规聚会宴请、滥发津贴补贴、违规使用公车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紧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未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党组织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节日期间,各县市纪委、州林管局纪委要集中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续传导压力,释放信号,形成震慑。

《通知》还公布了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电话为12388,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