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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11-03

一、毕业生填写内容

专业:填写专业全称(不要填写方向)

学制:三年或五年

家庭住址:详细填写(××省××市××区(县)×××)

应聘意见1、根据单位要求填写;2、同意应聘到贵单位或贵公司工作;3、空白不填。

二、用人单位填写内容

单位名称:单位全称,与用人单位公章保持一致

单位隶属:中央、省或国资委属企业需要写上级部门

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和办公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向签约单位查询或登录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网http://www.nacao.org.cn/查询后填写

通讯地址:详细填写

单位性质、是否接收档案:一定要选择

报到证签往单位

1、【回生源地报到】:学生本人想将档案户口迁往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填写内容为“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派遣回生源地报到证迁往单位名称”)

2、【去代理/托管地报到】:学生本人不想(不能)将档案及户口迁往生源所在地或签约单位,而选择将档案户口迁往相关人才代理机构(如**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或托管机构,填写内容为“代理/托管机构全称”。如:选择在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做代理,填写内容为“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参照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代理服务介绍)

3、【去就业地报到】:学生本人想将档案户口迁往签约单位(签约单位能接收档案户口),填写内容为“公司名称”。

报到证签往单位所在地:依照“报到证签往单位”项中所填单位名称,查找其所在地。

档案转寄地址:填写”报到证签往单位”的详细地址.

用单位意见:用章要求

1、无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民企、私企、其他企业,不能保管毕业生档案户口)

①在“用人单位意见”处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

②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盖所属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章

2、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事业单位、机关、高校、国企)

①在“用人单位意见”盖单位人事处或人力资源部的章

②“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忽略

注意:

1、省属或中央直属的企业

有用人自主权(地市级)的单位需要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就业专用章省部属单位用人主管部门章。

2、特殊城市需要市级人事局的接受函,如:北京、天津、上海,天津市需要《××年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没有接收函的无法派遣。

三、学校意见

学院联系电话:04312250554        邮政编码:133000

学院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通讯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站前街875号(西校区)

四、备注

可注明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工资、福利、违约责任等方面达成共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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