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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7-16

 

 

 

2018 年 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〇一八年4

 

 

 

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有关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8号)精神,现就参训学员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吉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培训项目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卓越校长专题研修、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骨干培训专家团队研修、教师企业实践和创新项目等九个类别。

二、学员遴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学员遴选条件及名额分配详见《参训学员遴选指南》(附件1)及《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2、3)。

三、学员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中职学校参训教师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高职院校参训教师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2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于4月16日前,将参训学员汇总表电子版传至邮箱:suixin_jledu@sina.com。参训学员登记表由学员本人在培训班报到时交给培训基地。

四、有关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参训学员选派工作,按照学员遴选标准和名额分配指标,遴选推荐参训学员。

2.要加强参训学员管理。各单位要会同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加强学员学习过程监管,确保学员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参训学员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换的,由本级教师培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与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协商调剂,高职学员由所在学校提出调剂申请。我厅不定期对各单位参加培训情况及培训合格率进行反馈。

3.学员培训费用由中央财政提供经费支持,学员参加培训的往返交通费回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4.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且考核合格的,由项目承担单位颁发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培训结业证书。

省实施“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隋欣;联系电话:0431-81170146,手机:18604465702,电子邮箱:suixin_jledu@sina.com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 于华伟;联系电话:0431—82760337。

附件:1.参训学员遴选指南

2.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中职)

3.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高职)

4.参训学员登记表

5.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中职)

6.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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