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第二课堂活动的 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7-16
教 务 通 知
2018 年 8 号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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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第二课堂活动的
通知
各系(部):
第二课堂活动应由系部或专业教研室组织进行,每学年度开学第一周将《第二课堂审批表》(一式两份)及《实施方案》(一式两份)一份系部存档,一份上报教务处,已审批的活动只上报本学年计划和安排。如需在学期内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请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将《第二课堂审批表》(一式两份)及《实施方案》(一式两份)一份系部存档,一份上报教务处。非审批时间,不予审批。
注:本学期的教科研活动计划请于 5 月 11 日之前报教务处备案,以备检查。
教 务 处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件:《延边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