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排课指导性意见
为了强化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充分考虑教师和学生的承受能力、课程的性质特点、教学资源配置以及教学效果,科学合理编排课表,特制定本意见。
一.以学期为单位一次性编排。每个学期的课表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编排。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由各系部自行安排。
二.日课时安排要均衡合理。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班一、二节原则上要排课。
2.每周一的一、二节,每周五的三、四节优先安排专业课,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的课不允许安排在周一的一、二节。
3.体育课优先安排在五、六节。
4.全校性选修课原则上不在一、二节排课,公共课原则上不要跨系部合班。
5.全天有课的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一整天的课全在机房上课现象。
6.学校统一安排的选修课排课时间段原则上不允许排其它课程(包括单设实训课程)。
7.跨系部、跨自然班级的课程优先排课,体育、全校性选修课等课程优先于专业课程优先排课。
8.兼职教师优先于校内教师排课,校内教师不得指定上课的时间和地点(除专业实训室)。
三.周课时安排要均匀。具体要求如下:
1.班级的周课时要符合《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性意见》的相关规定,不同周次的课时安排要保持大致平衡。
2.同一门课程不建议四节连排。周课时有二次及以上者,排课至少要有一天的时间间隔,不建议四节连排。艺术设计类课程可根据排课需要提出申请,需经教务处、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可四节连排。
3.周三下午只安排讲座类课程
四.在课表规定时间内完成总课时。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课时、实际能上课周数(扣除单设实训周等)安排周学时,要求在课表规定时间内完成总课时。
五.学期所有开设的课程必须进课表。确属特殊情况的课程在排课前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将以备注方式体现在课表中,具体安排需在上课前两周单独报教务处批准执行。
六.课程表一经排定,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期开始第一周不允许调整,第二周微调,以后一般不允许调整,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严格执行报批手续。
七.本原则自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