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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信息反馈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7-16

 

2018 年 10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〇一八年四月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信息反馈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

 

教学信息反馈主要包括:学生评教和公开课、听课,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评教

1、全校性的学生评教反馈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由教务处协助监督考核办组织实施,采用无记名式的填表形式进行。每班抽5~10名学生进行填表评教,监督考核办汇总反馈意见并由定性到定量的统计分析,归纳进入教师业务考核计算之列。

2、每学期,教务处不定期召集各班部分学生座谈会1-2次,收集学生对教师的教学及学校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由各班各学科科代表或学习委员认真填写学生座谈会情况汇总表,最后由教务处负责收回汇总并反馈。

3、教师对学生的评教,要正确对待。不允许有任何打击报复和其它不正常的行为出现,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二、 公开课和听课规定

1、听课和被听课者,都应抱有正确态度。被听课者除认真讲好课外,要竭诚欢迎别人听课,并主动地虚心地征求意见。听课者无论教师和管理干部都要本着对教师和同学负责的态度,认真听课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及评语。

2、对听课次数的要求,按照具体情况,作基本规定如下:

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每学期应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5节,其他校级领导每学期应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2节,并写出评教材料。

教务处处长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8节,认真填写评教材料,掌握教师的讲课及学生听课的具体情况,以利于教学和管理。

专业教研室主任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8节,并认真填写评教材料,以便于掌握教师的教学情况,加强教研活动,注重教研实效。

每学期,助理讲师听课不少于10节,讲师听课不少于6节,副教授、教授听课不少于8节。

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见习期的新教师(入校近三年)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3、教师互相听课,以相同专业为主;校领导和教务处领导听课不受专业限制,可采取事先打招呼和不打招呼两种形式,也可事先向教师了解听课内容,被听课教师不得推托和拒绝。

4、所有听课者,都应无例外地遵守课堂纪律,务必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不得中途退场(特殊情况除外)。

5、所有听课者每次听课不仅要认真听,并要做记录,下课后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指出被听课者教学上的缺点,事后亦可用不同形式交换意见。

6、教师年内听课任务完成得如何,要与评优和评先进挂钩,作为评比时的参考。

7、教研室的观摩教学由专业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组织,全校的观摩教学由教务处组织,每次全校性的观摩教学,凡当堂无课的教师必须参加所在校区的观摩教学,课后要组织讨论,并按规定进行评教。

8、各教师所填的听课记录,由各系部、专业教研室及时收集,作为统计听课的依据。

9、助理讲师每年至少在所属教研室内或校内上1节公开课,公开课的级别、科目、课题、时间、地点、授课班级应事先告知教务处。

10、讲师每年至少在所属教研室内或校内上2节观摩课,公开课的级别、科目、课题、时间、地点、授课班级应事先告知教务处。

11、副教授、教授每年至少在所属教研室内或校内上3节观摩课,公开课的级别、科目、课题、时间、地点、授课班级应事先告知教务处。

 

 

2018  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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