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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20年高职教师援彊支教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2 01:41


关于选派2020年高职教师援彊支教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和吉林省援彊办的通知,各高职院校组织开展2020-2021秋季学期吉林省第三批高职教师援疆支教的选派工作。现将选派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选派目的:

援疆工作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援疆是帮助新疆整体提升教育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

二、选派任务:

按照省政府指示要求,结合阿勒泰地区实际需求,围绕推动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提档升级,组织高职院校教师到新疆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援彊支教工作。支教时间为一年,于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秋季学期开始前统一组织进疆,结束后统一组织返回。

三、选派条件:

援疆干部人才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扎实、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及实训经验;有较强专业研究和课程建设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不限;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四、管理方式:

(一)援疆干部人才在疆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和受援地共同管理,以受援地管理为主。受援单位、受援地教育部门和省对口援疆前方指挥部负责援疆教师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援疆干部人才考核管理,由省教育厅、省对口援疆前方指挥部和受援地区教育部门(受援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以受援地教育部门(受援单位)为主,考核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和派出单位。

(三)援疆干部人才要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凡经组织决定选派的援疆干部人才,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排,或进疆后擅自返回,经教育不改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五、政策待遇:

(一)援疆干部人才在疆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援疆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援疆期间由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享受原工作单位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

(二)援疆教师支教相关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津贴)、补助(御寒补贴、伙食)、保险、体检、医疗保障和往返交通等费用由吉林省计划内援彊资金列支。具体标准参照《阿勒泰地区行署关于报送2020年吉林省高等职业指教教师选派项目工作方案的函》(阿行署函【2020】3号)文件。

(三)学院在援疆教师职称评聘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与倾斜,达到评审条件的可不排名、不等职数优先评聘,在科研立项方面给与适当支持。

六、报名方式:

有报名参加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援彊支教的教师,请于2020年9月5日之前到学院人事处报名,报名电话18804338191。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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