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启动全省职称评聘结合(自主)改革试点单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评聘工作,职称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评聘通过人员聘任时间为2021年1月1日。现结合我院实际,对2021年我院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阶段(9月14日--9月18日)
依据《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及党务工作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相关要求,拟申报人员需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附件3)、业绩报告、教学工作情况、育人工作情况(附件4)并签字(盖章),同时提供表格内容的所有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人事处。
拟申报其他系列如图书、档案、医疗卫生、会计、实验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填写附件3和业绩报告,按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二、学院审核阶段(9月19日- 9月23日)
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按照省职称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的基本材料。
三、其他要求
1、申报的佐证材料需按《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的申报材料要求提供;
2、没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参评教师系列以外人员除外)的人员不可以申报。
联 系 人:人事处 王冬梅
联系电话:3582166
附件1:《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2:《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x
附件2: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基本标准条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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