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评聘工作,职称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现结合我院实际,对2023年我院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阶段(2月1日--2月2日)
依据《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及党务工作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相关要求,拟申报人员需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业绩报告、教学工作情况、育人工作情况、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和教研科研成果审核表并签字(盖章),同时提供表格内容的所有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人事处。
拟申报其他系列如图书、档案、医疗卫生、会计、实验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填写资格评审一览表、业绩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和科研成果审核表,按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二、学院审核阶段(2月3日- 2月4日)
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按照省职称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的基本材料。
三、其他要求
1、申报的佐证材料需按《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的申报材料要求提供;
2、没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参评教师系列以外人员除外)的人员不可以申报。
附件1:《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2:《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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