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职业技术学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按照《全州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汇编》的要求,增强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威胁和危害,为我院教育教学工作创造安全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二)自然灾害的种类
自然灾害是指地震、暴雨、泥石流、冰雹、雷雨大风、雪灾、道路结冰、大风、沙尘暴、大雾、高温、寒潮、霜冻、严寒、台风等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天气气候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自然灾害预警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李树和(书记) 联系电话:13514337288
金永男(院长) 联系电话:13804431166
副组长:
李 平 (副院长) 联系电话:15943317111
孙海军 (副院长) 联系电话:13634436960
许富家(副院长) 联系电话:13704489118
姜英玉(副院长) 联系电话:13843383735
方润奎(副院长) 联系电话:13904438763
石正一(副院长) 联系电话:17604331616
组 员:
李志好:院办主任 联系电话:15604332998
金光珍:人事处处长 联系电话:13089311588
金钟虎:工会主席 联系电话:13843381992
李京天:教务处处长 联系电话:13843391191
谷振声:总务处处长 联系电话:13844378037
刘晓敏:组宣部部长 联系电话:18704332008
蔡鹤权:考核办主任 联系电话:13704384388
金光一:保卫处处长 联系电话:13843331265
吴玉善:资产处处长 联系电话:13844787663
刘丽艳:团书记 联系电话:15843359590
韩元柱:学生处处长 联系电话:18643320355
疏散组:保卫处全体人员、学工部全体人员、各楼宇更夫等
宿舍管理员及夜间值班人员、学生会舍务部成员
医疗组:
董莲花:校医(文科区) 联系电话:13944334033
申英子:校医(文科区) 联系电话:13620709837
李福花:校医(工科区) 联系电话:13634436393
警戒组:保卫处全体人员
后勤组:总务处全体人员
(二) 职责和任务
(1)负责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动态信息;
(2)为我院启动和终止自然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织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3)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自然灾害天气救助工作;
(4)负责自然灾害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5)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
(6)完成州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机构职责
领导下组每一名成员都是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预报员,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提醒并上报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状况。
(1)组长:牵头抓总,审定应急信息,做出应急反应,指导应急预防,开展应急救助;
(2)副组长:在组长的指挥下做好分管应急工作;
(3)组员: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组长和副组长的安排及时承担应急工作职责,做好分管处室应急预防、处置、服务;加强横向沟通联系,形成应急工作合力;
(4)疏散组:应急预案启动时,快速安全做好师生疏散撤离,保证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的交通道路畅通,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5)医疗组:及时联系相关卫生医疗部门,做好应急救助;
(6)警戒组:维护应急秩序,保证人员安全,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7)后勤组:提前做好应急防治工作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启动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资源,确保应急期间各项通讯和外界联络的畅通。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自然灾害的监测
自然灾害的监测根据州气象局的有关气象信息和其他可知渠道开展监测工作。
根据季节变化,及时制定不同种类自然灾害的监测工作方案。并在以下情况,加密对自然灾害的监测。
1.根据气象资料分析预测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
2.上游已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
3.接到州主管局通知需高度注意的。
(二)预警级别的确定
根据自然灾害影响程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预警:
Ⅳ级预警
预测预报出现地震、泥石流、暴雨(雪)、雷雨大风和冰雹、寒潮(含低温冻害)、高温、大雾、台风、沙尘暴、气象干旱等灾害性过程,其强度达到一般自然灾害标准,启动蓝色预警信号。
Ⅲ级预警
预测预报出现、地震、泥石流、暴雨(雪)、雷雨大风和冰雹、寒潮(含低温冻害)、高温、大雾、台风、沙尘暴、气象干旱等灾害性过程,其强度达到较大自然灾害标准,启动黄色预警信号。
Ⅱ级预警
预测预报出现地震、泥石流、暴雨(雪)、雷雨大风和冰雹、寒潮(含低温冻害)、高温、大雾、台风、沙尘暴、气象干旱等灾害性过程,其强度达到重大自然灾害标准,启动橙色预警信号。
Ⅰ级预警
预测预报出现地震、泥石流、暴雨(雪)、雷雨大风和冰雹、寒潮(含低温冻害)、高温、大雾、台风、沙尘暴、气象干旱等灾害性过程,其强度达到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标准,启动红色预警信号。
(三)当我院发生或预测可能发生某种自然灾害时,按下列情况对外发布灾害警报
(1)蓝色(一般)警报发布。蓝色警报由预报员提出并经副组长签发后报领导小组备案。
(2)黄色(较大)警报发布。黄色警报由预报员提出,经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获悉后,由组长审定签发,并报领导小组备案。
(3)橙色(重大)警报发布。对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决定对外发布橙色警报,同时报告州主管局。
(4)红色(特大)警报发布。对可能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时,领导小组组长要及时审定判断发布的内容、应急举措、措施的可行性,审定后决定对外发布红色警报,同时报告州主管局。
四、自然灾害预警的启动和响应
(一)预警的启动
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或以上自然灾害,组长(副组长)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通过多种途径向相关人员发布预警信号。
(二)预警的响应
——业务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组长领班制度,全程跟踪极端的自然灾害发展、变化情况;
——主动加强与气象台和州主管局的天气会商,并根据其指导做好自然灾害的提前预防工作;
——领导小组及时向州主管局报告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预防及应急处置情况,在启动应急预案后始终保持同州主管局的联系与通讯畅通。
(三)急预案的终止
——蓝色、黄色应急预警解除公告由领导小组发布;
——橙色、红色应急预警解除由领导小组提出,报州主管局会商确定后方可发布。
五、保障措施
(一)领导小组要建立本学院内的师生人数、分布特点、建筑布局等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要做好预警信号的制作,发布和跟踪督导。
(三)预案(橙色和红色预案)终止后将预案启动、执行、终止和灾情评估情况上报州主管局。
六、监督管理
(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站在全局高度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全体组员和各个专业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力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对应急处置不力,没有切实履行应急工作责任的要严肃处理。
(二)加强预防。领导小组每个人都要充分发挥预报员的作用,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得到信息的第一人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会商,并将当时掌握的情况按照级别权限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处理反映。
七、附则
本预案由延边职业技术学院自然灾害预警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自然灾害急处置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