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正有序展开,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5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肺炎病毒潜伏期一般为14天,如果您近期从武汉或其他有疫情的地区返回,请您主动到居住社区进行登记,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尽量避免到通风不良、人群密集的场所。如果您或家人一旦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乏力、干咳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上口罩,到当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是否有武汉生活史、旅行史或是否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及时寻求医生的帮助。与您密切接触人员也应注意休息,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出现相应症状时请及时就医。
适逢新春佳节,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延边职院提醒全体师生员工:
一、关注身体健康,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乏力、干咳或者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史的,请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筛查。
二、寒假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要前往疫情多发区,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集中的地方,减少聚会聚餐等活动。出门请佩戴口罩,外出回家后,及时洗手、洗鼻。
三、切实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多通风,避风寒,多饮水,食清淡,少聚会,戴口罩,少熬夜,勤洗手。为了您和家人健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个卫生习惯做起!
四、如果被疾控部门告知是一名密切接触者或被确诊为患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请不要恐慌,及时向学院报告,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五、不要捕杀、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如接触驯养动物,请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病的危害。
六、请全院师生员工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护意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群防群控,共同打赢这一场防疫阻击攻坚战!
祝全体师生员工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