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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6 09:11

关于开展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和全省职称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际,现开展我院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审方案

详见附件1。

二、   评审范围及对象

     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人员。

    对象:吉林省教育厅规定的可评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已办理吉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备案的人员。

    1. 高校教师(含思想政治)系列继续实行评聘结合;

    2. 其他系列如图书、档案、医疗卫生、会计、实验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需由学院向省各相应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评审通过后由学院聘任。

     三、评审条件

     详见附件2、附件3。

四、   申报材料

请申评人员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将附件4《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的规定》中要求的(三)、(四)、(五)、(六)、(七)、(九)、(十)的申报材料交到人事处(4号楼311),并签字完成初报工作。

规定时间内逾期无故不申报者,人事处将不接收职称评聘相关资料,同时取消其当年评职资格。

附件1:《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2:《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附件3:《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及党务工作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附件4:《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的规定》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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