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州居民小区 村屯出行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延中省直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州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6日起,在全州范围内进一步强化居民小区、村屯出行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直机关除必要人员值守保证工作运行以外,其他党员干部务必要下沉到乡镇、街道、社区、村屯一线,充实人员力量,分区、连片、包点,加大重点排查和管控力度。
二、城区以居民小区为单位。从即日起,各小区要封闭管控,每小区仅保留1个出入通道(确保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通行),严防人员随意出入并做好登记。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下同)每天可指派1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人员必须带好口罩,下同),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等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原则上不得外出。
三、乡村以屯为单位。所有路口全部设卡,专人看护,严控人员出入。每户家庭每天可指派1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如极特殊情况急需出村的,必须由村委会开具证明,方可出行。
四、全州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尤其对假期外出返延公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如遇不适症状要第一时间向单位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痊愈后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上班,避免出现因隐瞒不报而引发集体感染的不良后果。
五、各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邻里,协助社区或村委会劝导居民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拜访、不聚集。
六、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出租房屋不得面向疫重地区人员(对已出租给疫重地区租客的,通知其近期不要返回),快递、投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从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七、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告,必须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第一时间上报属地卫健部门。
八、所有居民一律遵守国家、省、州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处罚;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视情形交由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严肃追责。
九、各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力亲为抓好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实。州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组随机重点督查。
上述管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各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关办法,采取相应措施。
特此通知。
延边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来源:州政府网站)